1947年7月至9月,在河北平山縣西柏坡一塊相對比較平坦的空地上,有一個擺放著四個舊條桌和幾把椅子的簡陋會場。炎炎烈日下,在這個沒有會標,沒有音響,沒有麥克風的露天會場上,卻召開了一個在中國土地改革運動史上產生劃時代影響的重要會議——全國土地會議。
會議由中共中央工委書記劉少奇主持,東北、冀熱遼、山東、晉冀魯豫、晉察冀、晉綏、陜甘寧等解放區的主要領導人,以及華北地區的大多數地委和晉察冀野戰軍各旅的代表共100余人參加。代表們有的自帶著板凳,有的直接搬用河邊的石頭做凳子,劉少奇還把自己的躺椅也搬至會場。代表開會時,頭頂上不僅有炎炎烈日,還有敵機不時呼嘯而過。就在這樣充滿危險又艱苦的環境下,會議總結了解放區土地改革運動的經驗,討論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
抗日戰爭時期,大敵當前,中國共產黨實行的是減租減息、合理負擔和沒收漢奸財產的政策。這一政策的實行,減輕了農民負擔,但沒有沒收地主的土地,在減租減息的同時,農民也繳租繳息。
抗戰勝利后,解放區的面積有所擴大,其中相當部分還是從日本侵略者手中收復的,這些地區沒有實行過減租減息,惡霸地主依然占有大量土地。即便是經過減租減息的老解放區,農民也希望滿足他們對土地的需要。1946年春,不少解放區,特別是對日反攻后收復的新解放區的農民紛紛起來,在反奸、清算、減租減息等斗爭中,從地主手里獲得了大量土地。
全面內戰爆發在即,如何最大程度地動員廣大解放區人民支持解放戰爭,成為中國共產黨必須回答的問題。正如毛澤東當時所說:“土地制度的徹底改革,是現階段中國革命的一項基本任務。如果我們能夠普遍地徹底地解決土地問題,我們就獲得了足以戰勝一切敵人的最基本的條件。”而這個問題的關鍵點,就在于解決解放區農民最關心的土地所有權問題。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召開工作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土地問題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明確指出:解決解放區的土地問題是我黨目前最基本的歷史任務,是目前一些工作的最基本的環節。我黨應堅決擁護群眾在反奸、清算、減息、退租、退息等斗爭中,從地主手中獲得土地,實現“耕者有其田”。
這是中國共產黨土地政策的重要轉變。各級黨組織遵照中央指示,紛紛抽調大批干部組成工作隊,到農村領導土地改革運動。
1947年下半年,解放區三分之二的地方就已基本上實現“耕者有其田 ”。獲得土地的農民,極大地提高了發展生產和支援解放戰爭的積極性。但是,解放區還有 1/3的地方沒有進行土地改革;已進行改革的地方,有的也不夠徹底;并且在“五四指示”中,沒有明確提出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問題。為取得戰爭勝利,必須在短時間內徹底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全國土地會議就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召開的。
會議通過的《中國土地法大綱》最突出和鮮明的特點是:廢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這就公開舉起了廢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革命旗幟。
《中國土地法大綱》是一個徹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綱領。它規定:“鄉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鄉村農會接收,連同鄉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鄉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統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數量上抽多補少,質量上抽肥補瘦,使全鄉村人民均獲得同等的土地,并歸各人所有”。
在土改運動迅猛發展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侵犯中農和工商業者利益、對地主亂打亂殺等“左”的偏向。中共中央發現后及時采取堅決措施加以糾正,并明確規定了土改工作的總路線總政策,即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發展農業生產。此后,土改運動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
土地制度改革,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從根本上摧毀中國封建制度根基的社會大變革。孫中山提出的“耕者有其田”口號和“平均地權”的方針,終于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得以實現。它讓占中國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進一步認識到,中國共產黨是他們利益的堅決維護者,因而自覺地在黨的周圍團結起來,這就為打敗蔣介石、建立新中國奠定了最深厚的群眾基礎。
獲得土地的翻身農民革命熱情空前高漲,一方面,以“窮人翻身坐天下,自己參軍來保駕”為口號,踴躍參軍參戰;另一方面,承擔了巨大的戰爭勤務,全力保障前方的糧食、被服等軍需供應。
當時,美國的密勒氏報曾這樣報道,“中國內戰戰場的真正分界是在這樣兩種不同的地區中間:一種是農民給自己種地,另一種是農民給地主種地”,它“不但決定國共兩黨的前途,而且將決定這個國家的命運”。
來源:共產黨員